恒基陽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被委任為物業管理人,管理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擁有的物業。物業管理人為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恒基地產」) 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物業管理人在管理人的整體管理及監督下,向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位於香港的物業提供下列服務:
物業管理服務。包括移交/接管物業、協調租戶的配套要求、管理客戶關係、保養服務、監督服務供應商及承包商的表現、安排適當保險、確保遵守建築及安全條例,以及財務成本管理。
租賃管理服務。包括租戶擴展及租約相關事宜、租金收取管理及拖欠租金管理、評估政府差餉估計、預算案預測及規劃,以及租約重續及磋商條款。
市場推廣服務。包括提供市場推廣及市場推廣協調服務,擔當推廣及銷售物業的非獨家市場推廣代理的角色,並就市場推廣狀況提供意見。
李先生,58歲,負責制定及執行物業管理人的業務計劃及策略與業務發展。李先生於香港地產界擁有逾30年之市場推廣、租務及物業管理經驗。彼於加入物業管理人之前,任職恒基地產租務部之租務經理。
李先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學士學位及英國雷丁大學(房產管理)理學學士學位。李先生持有地產代理(個人)牌照。
潘先生,59歲,與總經理合作監督物業管理人的樓宇運作。
潘先生於物業管理方面擁有逾30年經驗。彼於加入物業管理人之前,出任恒基地產租務部之管業經理。
潘先生持有英國雷丁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香港大學文學士學位及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地產行政專業文憑。彼亦為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之專業會員及香港測量師學會之會員。
何女士,56歲,協助總經理監察物業管理人的市場推廣及租賃管理等職能。
何女士於物業租務方面擁有逾25年經驗。彼於加入物業管理人之前,任職新鴻基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之高級租務經理。
何女士持有香港大學(房地產)理學碩士學位,香港大學測量學(房地產發展)研究文憑及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物業發展文憑。何女士持有地產代理(個人)牌照。